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省份默认全部)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 6、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应是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7、根据《灵人社【2019】2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 (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的勘查设计单位、监管单位及其利害关系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