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高我县政府采购效率,现决定进一步调整压减政府采购活动各环节完成时限,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时限:评标当日最晚次日,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限: 采购人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最晚次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开展“履约验收”时限: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当日最晚次日内通过“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
??(四)合同资金支付时限:采购人自供应商发票开具当日最晚次日内上报支付计划,财政部门当日完成资金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