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二七五处某项目拟邀设计单位征集项目,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二七五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征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商物粮行业(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执业证书,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4财务要求:供应商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5纳税及社保要求: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6本项目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违法失信行为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2.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且参加征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征集。
3、征集接受
3.1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公开征集,请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通过纸质提交征集材料的方式将征集资料现场递交。
3.2递交征集材料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三楼304室。
3.3递交征集材料要求:征集材料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其他事项
4.1征集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征集,一经发现,有权取消供应商人资格。
4.2征集人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收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后续招标工作,且征集人根据征集情况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征集考察审核,对未进行后续招标邀请的供应商征集人有权不予解释。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二七五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9-63085629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耿女士
联系电话:0371-61171679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三楼304室
附: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