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小型机房空调(2024-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小型机房空调(2024-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I1100000755514063001。
2.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在两年内所需的小型机房空调,包括小型机房普通空调和小型机房专用空调。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投标产品应达到的能效等级 | 数量(套) | 交货地点 |
| 1 | 01标包小型机房普通空调 | 小型机房普通空调 | 小型机房普通空调 | 3.5kW(1.5匹)壁挂式单相单冷型 | 能效等级应不低于GB 21455-2019规定的1级 | 993 | 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
| 2 | 5kW(2匹)壁挂式单相单冷型 | 4251 |
| 3 | 7.2kW(3匹)柜式三相单冷型 | 7006 |
| 4 | 02标包小型机房专用空调 | 小型机房专用空调 | 小型机房专用空调 | 12kW(变频型) | 能效等级应不低于GB 19576-2019规定的1级 | 11688 |
| 5 | 20kW(变频型) | 1437 |
| 6 | 12kW(氟泵变频型) | 5009 |
| 7 | 20kW(氟泵变频型) | 616 |
| 合计 | 31000 | -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详见上述2.5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后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生产能力
3.1.3.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投标产品的自有生产场地。
本条所述的自有生产场地,指的是生产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于申请人或与申请人具有股权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3.1.3.2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投标产品的自有生产设备。
本条所述的自有生产设备,指的是生产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申请人或与申请人具有股权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3.1.4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不少于10个(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如申请人售后服务团队设置达不到前述数量要求,则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3.3.2申请人应对所申请标包的所有招标产品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3产品认证要求
3.3.3.1 01标包小型机房普通空调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申请人提供的3C认证证书所载明的生产企业应为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关联企业,且不同申请人3C认证所载明的生产企业不得相同。
3.3.3.2 02标包小型机房专用空调
小型机房专用空调12kW(变频型)、小型机房专用空调20kW(变频型)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小型机房专用空调12kW(氟泵变频型)、小型机房专用空调20kW(氟泵变频型)投标产品,申请人应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申请人提供的3C认证证书所载明的生产企业应为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关联企业,且不同申请人3C认证所载明的生产企业不得相同。
3.3.4产品业绩要求
3.3.4.1 01标包小型机房普通空调
申请人小型机房普通空调的应用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小型机房普通空调在中国电信小型机房空调(2021年)集中采购项目01标包小型机房普通空调中标且在正常供货中的。或
(2)申请人小型机房普通空调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信(数据)机房的累计应用业绩应不低于750万元(含)人民币。
3.3.4.2 02标包小型机房专用空调
申请人小型机房专用空调的应用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小型机房专用空调在中国电信小型机房空调(2021年)集中采购项目02标包小型机房专用空调中标且在正常供货中的。或
(2)申请人小型机房专用空调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信(数据)机房的累计应用业绩应不低于1500万元(含)人民币。
3.4现场考察
3.4.1招标人有权对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范围不超过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范围。申请人不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的,或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文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2 如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3.5评价检测
3.5.1 本项目将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投标产品进行评价检测(评价检测相关技术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评价检测结果将作为本项目招标阶段的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的依据。
3.5.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产品评价检测,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产品评价检测,或产品评价检测结果未达到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产品评价检测关键技术指标要求的,在招标阶段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3.5.3 申请人须在收到招标人样品送检通知后2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评价检测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样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相应标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12时00分至2023年12月2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09时30分00秒。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通信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
| 邮 编: | 100033 | 邮 编: | 100032 |
| 联 系 人: | 王耀南 | 联 系 人: | 张昊天、宗楠、张铁军、周易、杨会霞、蔡谊 |
| 电 话: | 010-58502403 | 电 话: | 17319337761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anghaotian.zgtj@chinaccs.cn |
| 网 址: | / | 网 址: | www.citcc.cn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点击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