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安县第三批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新安县第三批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新安县第三批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2.政府采购编号:新安限采-2024-00053号
代理机构编号:代理机构编号:HZYXA-FW-2024-002号
3.建设内容:34个道路项目48.3公里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4.总预算控制金额:223900.00元
包1预算:139000.00元
包2预算:849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新安限采-2024-00053 号-1 | 2024年新安县第三批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设计(一标段) | 139000.00元 | 139000.00元 | 是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3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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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安限采-2024-00053 号-2 | 2024年新安县第三批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设计(二标段) | 84900.00元 | 84900.00元 | 是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84900.00 |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设计周期:20天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新城万隆五巷8号楼201室
5.3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农业大厦11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13663870865
名称: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号3号楼B座5层506、507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8567630813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