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3大卢线中原桥至长水后湾段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G343大卢线中原桥至长水后湾段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宁公开-2023-84
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274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8337588.00元。
2.4、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5、项目概况:此次养护工程采用对现状老路病害处治后,加铺4cm厚AC-13C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对于过村路段和桥梁位置,路面标高不适合太高路段,采用铣创老路面上面层4cm沥青混凝土面层,对老路面病害处治后,回铺4c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重新施划路面标线。路线第一段起点位于桩号K1073+000中原桥,终点位于桩号K1080+000马店处,长7公里;第二段 K1089+000-K1091+000长水后湾段,长2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9公里,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
2.6、工程地点:洛宁境内。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2.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
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 D 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3.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二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永宁大道8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6692322288
代理机构:万安建设发展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经五路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宇大厦28楼
联 系 人:康女士
电 话:0379-69899369
监管部门: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