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宁县中医院呼气分析一体机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1室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4-ZB08-046
2、项目名称:洛宁县中医院呼气分析一体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2000.00元
最高限价:62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洛宁县中医院呼气分析一体机采购项目 | 62000.00 | 62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宁县中医院呼气分析一体机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呼气分析一体机1台,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1年。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1室。
3、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到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1室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08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宁县中医院
地 址:河南省洛宁县凤翼路中段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012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尚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24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