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光山县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Y2024-XY-0805
三、项目基本情况:
3.1采购内容:光山县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2项目预算金额:134400.00元/年
3.3服务期:2年,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经双方确认后最长可续签1年
3.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
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提供信用承诺,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主并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6.1报名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6.2.地点: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
6.3.方式: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要求留存复印件一套,且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4.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4年08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光山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4年08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8.2.地点:光山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光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703769806
地址:光山县司马光东路51号
代理机构: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3676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