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淇河桥、天赉渠护栏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备案编号:SGZB-2019-024
鹤壁市鹤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XZB-2023-1107
由鹤壁市鹤山区鹤源建工有限公司招标的鹤壁市鹤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按照法定程序,于2023年12月14日9:00,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第三坐席 ,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异地1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
中标候选人的荣誉或表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 |
投标质量 |
服务周期 |
项目总负责人 |
/ |
/ |
81900000元 |
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相关行业标准及发包人的相关要求 |
自招标人委托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止。 |
张永雨 |
EOD策划专业负责人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设计专业负责人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技术员 |
赵鹏展 |
陈 永 |
李 楠 |
张玉霞 |
张丽娜、冯振华、曹滨、张相涛、雷东锋、郭永祥、曹宁 |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 |
投标质量 |
服务周期 |
项目总负责人 |
/ |
/ |
82800000元 |
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相关行业标准及发包人的相关要求 |
自招标人委托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止。 |
李井辉 |
EOD策划专业负责人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设计专业负责人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项目部配备人员 |
陈 悦 |
王桂虎 |
宋殿国 |
王树东 |
王宏兴、李雪姣、付春辉、吴志强 |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 |
投标质量 |
服务周期 |
项目负责人 |
/ |
/ |
81000000元 |
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相关行业标准及发包人的相关要求 |
自招标人委托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止。 |
唐国喜 |
EOD策划专业负责人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设计专业负责人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 |
吴赛霞 |
唐 俊 |
杨路路 |
刘洋洋 |
/ |
|
|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 |
一、废标情况及原因:无
二、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18.50 |
15.50 |
15.00 |
17.50 |
17.00 |
2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17.00 |
12.50 |
13.00 |
17.00 |
14.00 |
3 |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17.00 |
14.50 |
13.50 |
16.70 |
14.50 |
4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23.50 |
19.50 |
18.50 |
19.00 |
21.00 |
三、所有投标人资信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总分 |
1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18.00 |
2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18.00 |
3 |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4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24.50 |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商务标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资信标得分 |
总分 |
1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47.64 |
16.70 |
18.00 |
82.34 |
2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48.79 |
14.70 |
18.00 |
81.49 |
3 |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49.81 |
15.24 |
20.00 |
85.05 |
4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48.73 |
20.30 |
24.50 |
93.53 |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崔付敏、王海利、廖松然、郭腾飞、郭金博
六、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5日
七、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八、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本招标项目或者本次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利害关系人)。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者利害关系人士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该组织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利害关系人士质疑的由本人签字并提供与该项目或者本次招标活动利益关系的证明资料);质疑书须附必要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鹤山区鹤源建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直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鹤山区 地 址: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锦绣花园15号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92-2310157 联系方式:18739283013
行政监督单位: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监督电话:0392-2316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