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景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樊村镇樊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宜阳县樊村镇樊村幸福广场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樊村镇樊村幸福广场
2、项目地点:宜阳县樊村镇境内
3、项目编号:JG-2023-021
4、项目概况:宜阳县樊村镇樊村幸福广场,项目建设地点:宜阳县樊村镇,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财政资金+自筹、最高限价为525984.88元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10、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中标人支付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大道西第八街三号
3、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套,售后不退。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三、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资料,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大道西第八街三号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九、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宜阳县樊村镇樊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宜阳县樊村镇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樊先生 15236163272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景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9号1号楼2单元19楼1902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1762975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