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万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劳模的提案》收悉,我单位为主办单位,结合省教育厅等单位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劳模工作,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核心,以真心关爱劳模、真诚服务劳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出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
一、在坚持定期走访慰问方面,我省各级工会定期不定期组织劳模座谈会,在重大节假日对各级劳模开展走访慰问。每年8月至10月,集中开展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并帮助解决劳模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对困难劳模进行帮扶救助。
二、在就医享受绿色服务方面,我省已有部分省辖市在探索劳模优待办法,对接医院开设劳动模范(工匠)就医优诊绿色通道,分别在门诊挂号、导诊台、入出院等窗口醒目位置张贴劳动模范(工匠)就医优诊标识,设置劳动模范(工匠)优先窗口,劳模享受优先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和办理出入院手续等服务。
三、在做好子女就学照顾方面,我省已有部分省辖市在探索劳模优待办法,对接本市学校,在劳模子女入学时,采取切实措施,优化报名流程,提供优质服务。
四、在享受出行旅游优待方面,目前我省为劳模减免门票的措施主要以旅游企业自主决定及实施为主。全省已有部分国有A级旅游景区积极承担旅游企业社会服务责任,主动发挥正向价值观引领作用,自行实施针对省部级以上劳模凭相关荣誉证书享受减免门票政策(如:4A级景区太行大峡谷景区)。我省其它部分景区则根据实际,在五一、十一等景区门票优惠政策中明确对市级以上劳模减免门票条款(具体以景区官方发布为准)。
五、在实现疗休养全覆盖方面,我省各级工会每年会安排65周岁以下、身体状况适宜外出休养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市级劳模等分期分批参加疗休养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的原则,重点安排生产一线特别是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艰苦的劳模和在重大工程、重点科研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劳模参加休养,且优先考虑从未参加过疗休养的劳模。
六、在建立健全劳模生活保障机制方面,我省每年8月至10月组织开展省级以上劳模访问调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各级劳模不同困难的帮扶补助都设有详细的标准规定。
七、在建立健全劳模宣传教育机制方面,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理论宣讲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劳模工匠资源优势,着力打造河南工会理论宣讲品牌。打造“劳模匠星耀中原”宣传品牌,主动加强与中央、省级媒体沟通合作,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展示我省劳模工匠、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持续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联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设立“劳模大讲堂”、劳模兼职辅导员为学生讲授“开学第一课”等形式,组织各级各类劳模工匠典型人物走进学校,讲述亲身奋斗经历、展示绝活绝技。以线下活动为支撑,线上线下联动,运用“云直播”“云课堂”等形式,扩大劳模宣讲的覆盖面,形成线上线下并行、劳模与学生互动的生动局面。
八、在推动劳模创先争优方面,省总工会先后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评审命名、日常管理、资金使用等多方面对示范性创新工作室进行规范,推动创新工作室建设规范化运行,着力打造“河南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方阵”。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切实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推动各级工会进一步做好劳模关爱工作,多为劳模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做到关心更全面、服务更精准、管理更到位,让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成为时代主旋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爱护劳模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大力支持,也请您继续关心关注我省工会工作,对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金铭??6590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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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总工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