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油田采油二厂炉灰(渣)出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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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采油二厂炉灰(渣)出售工作,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采油二厂2024-2025年度炉灰(渣)出售。
2.2
项目地点:采油二厂井楼注汽站。
2.3
项目内容:井楼注汽站75吨燃煤锅炉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炉灰(渣)。
2.4
项目数量:正常生产运行时,每天产生炉灰量约50吨、湿炉渣约15吨,每年锅炉停炉检修期约60天,停炉期间不产生灰(渣)。
2.5
项目工期:本项目自合同正式生效执行日期起一年内有效。
2.6
项目价格:本次招标方实行合同期内打包的方式,合同期内标的物满足自用外一次性打包出售,本次标的物最低限价28万元/年(含13%增值税),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判定为废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法人。
3.2
营业执照明确具备固废或煤灰处置等有关资质范围。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
3.5
投标人应具有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的用于存储、利用灰(渣)的仓库或生产装置。
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6日,8:00-12:00、14:30-18:30(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1
获取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3.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3.3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3.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5 现场勘察
投标人如要现场考察,可提前联系招标联系人前往现场考察,发生费用自理。
6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时间:开标前10分钟。
7.2
递交地点: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生产指挥中心。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按招标人通知时间。
8.2
开标地点: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生产指挥中心。
9.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0.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info/fbxx/fbgg)上发布。
11.招标人
名 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地 址:河南省唐河县采油二厂
邮 编:473400
联 系 人:米得中
电 话:0377-63840066
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