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城市新桥镇初级中学的委托,对永城市新桥镇初级中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城市新桥镇初级中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HX-2024-001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俏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西段烟草局西互助街15号
投标报价:120万元/年
服务期限:2年
综合得分:86.4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畅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第五大街与经北六路交叉口向西 50 米路北临街商铺 98-14 号
投标报价:120万元/年
服务期限:2年
综合得分:80.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宿州市佳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西北行政新区明日世纪花园B8#楼0101室
投标报价:120万元/年
服务期限:2年
综合得分:79.20分
三、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四、公示期限:2024年 07 月 31日至2024年 08 月 05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永城市新桥镇初级中学
地址:永城市新桥镇初级中学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13592312280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城市欧亚路与雪枫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9836559815
邮箱:19836559815@163.com
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