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2服务地点: 郑州市市域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根据业务及经营需求,对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
2.4采购内容和范围:涵盖集团公司本部及子公司以及后续成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含一般法律服务、创新服务和根据实际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书”。
2.5服务期:采用“1年+1年”形式,其中固定服务期限为1年,“+1年”为固定服务期限到期后的续签期限。固定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当满足续签条件时,可续签合同,续签条件详见合同。
2.6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信息)。
3.3 人员要求:拟派律师团队中至少具有2名从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均须提供有效且执业于供应商的律师执业证),其中带头律师应提供2004年7月31日前(以从业经历证明显示的时间为准)的从业经历证明,其他律师中至少1名律师应提供2014年7月31日前(以从业经历证明显示的时间为准)的从业经历证明,从业经历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证、法官证、检察官证、诉讼文书、社保缴纳记录等,且须同时显示时间及人员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供应商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4.4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响应单位、负责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4年 7 月 30 日起至2024年 8 月 2 日17:00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1),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 zzgyjtcgbgs@163.com ,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5 日14:30(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递交地址:郑州市商鼎路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10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s://www.zzgyjt.cn/ztb/2.html。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371-55359063
邮箱: zzgyjtcgbgs@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联系方式:0371-55356856、55359014
2024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