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2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日期为准,项目业绩均须提供合同签字页、项目金额等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的项目业绩为框架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必须同时提供项目结算合同或订单等证明材料,以具体结算金额为准,合同原件根据需要备查)
(3)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