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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密磋商采购-2024-67 |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公安局购置Led大屏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1日 |
|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0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新密磋商采购-2024-67-1 |
购置Led大屏两块及配套设备 |
新密泛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新密市东大街6号 |
1,466,576.5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新密市公安局购置Led大屏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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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张玉军、张松道、卢彦超(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15000元 |
| 收费金额:15,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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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0.33分。 3、监督部门名称:新密市公安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1830053075629 联系人:吕志勇 联系电话:0371-61030025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密市公安局 |
| 地址:新密市报恩街10号 |
| 联系人:卢彦超 |
| 联系方式:0371-610300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晨禄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6号楼H座7层 |
| 联系人:张春雷、吴嘉鑫、张会超、孟思宇、谢会静 |
| 联系方式:0371-5855345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春雷、吴嘉鑫、张会超、孟思宇、谢会静 |
| 联系方式:0371-58553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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