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嵩县特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招标人为嵩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睿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特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
(项目代码2303-410325-04-01-301254)
2.项目编号:HNRJ-GC-2024-013
3.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纸房镇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嵩县纸房镇纸房村上坪组。本项目用总占地面积5333.60?,总建筑面积12025.63?,主要建设特色农副产品批发区7499.16?、停车场(地下一层)3998.23?、配套设施用房528.24?;内设有水果区、蔬菜区、粮油区、千货区等主要批发交易区域以及信息中心等辅助用房;配套建设智慧化信息管理系统1套、停车场(50个车位)、充电桩10套,以及室内外给排水、排污、电力电信、消防、暖通、道路等工程。
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二次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运行等,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自筹资金
7.本项目投资概算60000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
设计费用:经最终审计决算建安工程费的1.65%;
施工费用:经最终审计决算建安工程费的100%
本项目实行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计划工期:12个月
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 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
(2)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
(3)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 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本项第(1)、(2)条要求。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 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须提交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睿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
3.方式:现场购买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投标人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纸质文件递交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地 址:河南省嵩县县城石磊街2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5203299
代理机构:河南睿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7603794332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