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311国道(张桥闸-白杨沟)、雪枫路(东方大道-光明路)及蓝色港湾西侧南北路路灯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4-21,永公采【2024】029号
二、项目名称:永城市311国道(张桥闸-白杨沟)、雪枫路(东方大道-光明路)及蓝色港湾西侧南北路路灯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
成交单位名称:永城市光明路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总部经济楼(经营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交通路中
段第四污水处理厂北侧10米)
成交金额:3000000元
第二标段:有效的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本标段流标。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第一标段: 名称:永城市311国道(张桥闸-白杨沟)、雪枫路(东方大道-光明路)及蓝色港湾西侧南北路路灯工程项目施工标段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蒋静宇 证书类型及编号:贰级建造师、豫2412022202308865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会勤、辛志华、张春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向中标人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体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
2.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永城市光明路灯有限公司;最终得分83.73分
(2)扬州市汇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得分76.96分
(3)扬州市轩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最终得分71.52分
(4)扬州市海峰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最终得分70.95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城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592393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中建广汇(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睢阳大道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角绿色城邦21号楼1单元502室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7776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