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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采购中小学生专业心理测评研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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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3-56 |
2、项目名称:新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采购中小学生专业心理测评研究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
最高限价: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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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新财公开采购-2023-56 |
新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采购中小学生专业心理测评研究服务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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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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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一家心理测评服务供应商,在一年内完成两次全市中小学所有学生和幼儿园、中小学所有教职员工心理健康测评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免费提供面向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的测评软件平台,采购人及其附属机构拥有该平台在授权期内的全部功能免费使用权。 5.4、采购范围: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5、交付/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交付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号开通调试,接受采购人验收 5.7、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5.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9、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10、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5.11、项目属性:政府采购服务 5.1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付期及服务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进行现场查询,若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4.售价:0元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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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
地址:新郑市新区华夏国际商务中心 |
联系人:安先生 |
联系方式:0371-6995381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鸿之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区管委会李唐庄社区5号楼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130176779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13017677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