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初级中学的委托,就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初级中学餐厅保障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代理机构编号:JPZX-2410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初级中学餐厅保障服务项目
3、服务地点: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初级中学,地址位于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世纪大道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往南约90米。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包餐制17.5元/人?天。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6.1、餐厅实行承包经营,承包人依法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餐厅就餐人数为200人,用餐方式为包餐制,用餐标准不超过每人每天17.5元。
6.2、供应商服务期为一年,如供应商服务期满后,经调查满意度两次超过75%,可续签服务合同。
6.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同服务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1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1.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者,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洛阳市九都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4栋1606室
3.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规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九都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4栋1606室。
3.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市九都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4栋160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初级中学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世纪大道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往南约90米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方式:15036343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九都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4栋1606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226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