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广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2024-JJDHAA-W1001(01) 2.项目名称:广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限价):9230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采购需求: 6.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投标供应商需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提供产品的供货及售后服务(具体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6.3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计划供货。 6.4交货地点:洛阳市,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6.5交货方式:乙方专车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6.6质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 6.7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质保1年; 6.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截止开标时间)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4.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不转包和违法分包声明。(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期内(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指定网站(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发送(邮箱:3627055201@qq.com)。获取文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注:1.发送报名资料时请备注清楚报名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授权人姓名+授权人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上述资料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至代理机构查验)。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丝路大道交汇处南50米浙科园中院8号楼3栋。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丝路大道交汇处南50米浙科园中院8号楼3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洛阳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177716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丝路大道交汇处南50米浙科园中院8号楼3栋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人:梁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4173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