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大溪地5号院幼儿园顶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荥阳市大溪地5号院幼儿园顶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二次)已经批准,采购人为:河南新城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荥阳市大溪地5号院幼儿园顶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二次);
2.2项目编号:XHXY-2024-0604
2.3项目地点:荥阳市;
2.4总投资:153266.62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7采购内容:对荥阳市大溪地5号院幼儿园顶层屋面进行防水维修(详见采购文件);
2.8标段化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6号
3.方式:现场现金获取,售价:300元/本。
4.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3.1-3.3要求整理资料及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不接受活页等随时可替换的形式。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07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荥阳市飞龙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中原智谷综合楼3楼会议室
六、公告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新城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荥阳市荥运路北侧清华大溪地3号院11号楼206-207室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9939360769
名 称: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7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55613600或18939528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