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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淮滨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改(扩)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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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430 |
2、项目名称:淮滨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改(扩)建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540,047.65元 |
最高限价:1540047.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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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豫财磋商采购-2024-430-1 |
淮滨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改(扩)建项目 |
1540047.65 |
1540047.65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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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0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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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工程概况:淮滨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改(扩)建项目,该工程主要包含法庭室内外原油漆面铲除重新刷漆,铺设木地板木踢脚,一层、二层铲除原有地砖更换新地砖,法庭新作吊顶工程,外墙真石漆,二层阳台处搭设钢结构屋面及墙体,法庭窗户全部更换,法庭院子内施工,法庭入户大门及公共过道大门更换,局部窗改门,法庭出入口处诉讼大厅、门卫房土建安装部分,安装强弱电工程等施工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2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
6、合同履行期限:90 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
3.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为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竞争性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厅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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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供应商注册: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7.请投标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8.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808411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淮滨县人民法院 |
地址:淮滨县金谷春大道中段 |
联系人:王俊峰 |
联系方式:0376-636715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家居建材精品馆4号门4楼(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信阳事业部) |
联系人:吴丹 |
联系方式:183376750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吴丹 |
联系方式:18337675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