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3年11月27日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招标要求出现漏项,招标人的实际需求未能得到真实、准确、有效呈现,现发布本公告对本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澄清(补充说明)。
一、该项目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依然有效,现有投标人的投标也依然有效。
二、《招标文件》补充完善内容为: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内容,注册资本金须达到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的两倍及以上;投标人不能为被执行人,不能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能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主体;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2、投标人须对2台发电机组分别进行投标报价,且其报价均不能超过对应发电机组的招标控制价。其中区检验检测中心项目采购630kw功率的固定发电机组招标控制价为:148000元(含税、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区节约集约用地B区项目采购900kw功率的移动式防雨防尘发电机组招标控制价为:244000元(含税、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
3、为满足招标人项目总施工进度安排,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在发电机组安装前15天书面通知中标单位生产发电机组。
4、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节约集约(B)区、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项目的消防验收要求。
5、招标范围:
区检验检测中心项目采购及安装1台630kw功率的固定发电机组,该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需足额达到630kw;630kw功率固定发电机组包含发电机、品牌柴油发动机、智能控制系统(主电源断电后备用发电机应于30秒内送电)等相关配件;
区节约集约用地B区项目采购及安装1台900kw功率的移动式防雨防尘发电机组,该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需足额达到900kw;900kw发电机组包含发电机、品牌柴油发动机、智能控制系统(主电源断电后备用发电机应于30秒内送电)、移动拖车(符合国家交通运输规则)、防尘防雨罩等相关配件。
三、该项目招标报名时间顺延5日(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创大厦16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现有投标人需按照“补充内容的相关公告”内要求补充完善投标资料,无法及时补充完善的,须出具投标人公司以及其股东的书面承诺,承诺若中标后,在项目履约期间按照“补充内容的相关公告”内要求补充完善投标资料,若中标后无法按照“补充内容的相关公告”内要求补充完善投标资料,区投资公司有权依法向中标人公司及其股东起诉追责;现有投标人目前或在中标后项目履约期间都无法满足 “补充内容的相关公告”内要求,且自愿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承诺放弃本项目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向其退回招标文件费用。
四、本次投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15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17时00分前;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15时00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路东段闽豫建材城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39588167
代理机构:河南省诚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乡河涯李村漯河港园区南办公楼6楼621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7796868373 17739567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