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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光财竞争性磋商-2024-43 | | 2、采购项目名称:光山县寨河镇中心学校(完小)综合楼附属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 |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0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光财竞争性磋商-2024-43-1 | 光山县寨河镇中心学校(完小)综合楼附属工程 | 河南百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驻马店市团结路和正阳路交叉路口西北侧鼎盛新城2号楼第2层201 | 666,7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光山县寨河镇中心学校(完小)综合楼附属工程 | 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陈志平 | 豫1112017201908321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裴广领,吕志刚,陈传运。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 | 收费金额:8,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光山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2.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光山县寨河镇中心学校 | | 地址:光山县寨河镇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83972276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光山县成功花园北门 | | 联系人:敖女士 | | 联系方式:0376-885059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敖女士 | | 联系方式:0376-8850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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