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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
询价单号:RA24060400750
采购方式:公开
公示/报价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4-06-08 08:4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4-06-10 08:48:00
物料代码 | 航线名称/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指数名称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计划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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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气 | 组份:CH4/2000ppm,平衡气为N2,8升/瓶,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 | 1.0 | 瓶 | 2024-06-30T00:00:00.000+08:00 | | 标准气 | 含量:O2:2PPM、其余N2,容量:8升/瓶,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 | 1.0 | 瓶 | 2024-06-30T00:00:00.000+08:00 | | 标准气 | 氨:1.8%,8升/瓶,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 | 1.0 | 瓶 | 2024-06-30T00:00:00.000+08:00 | | 标准气 | 氨:18%,8升/瓶,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 | 1.0 | 瓶 | 2024-06-30T00:00:00.000+08:00 | | 标准气 | CO2:96.01%,O2:0.8%,CO:100ppm,CH4:100ppm,CH3OH:200ppm,H2:0.15%,N2%:3%,Ar平衡,8升/瓶,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 | 1.0 | 瓶 | 2024-06-30T00:00:00.000+08:00 |
一、交货地址:河南开封市祥符区新城路1号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13%)。供应商免费提供气瓶,需方用完后供方自行取回(含税含到厂价含气瓶回收费用)
*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询价商品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参与询比价,供应商须具有完成采购内容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所投产品如是国家施行生产许可或者其他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有有效证书。供应商在询比价项目报价阶段中,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提供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情况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售后服务:对于生产单位所提出的产品质量任何问题及时答复,若信息沟通无法解决则在24h内安排专人到现场解决,气瓶自产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单位之日起质保6个月。在质保期(6个月)内产品如果不是因为操作不当和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中选单位负责进行免费更换,如果仍无法满足使用方的要求,将取消供货商资格、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全部由中选单位承担。
四、 供货时间规定: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
五、 付款方式:银行电子承兑,卖方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提供相应单据(包括:物品详细清单;物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材质报告;④物品的详细说明书或图纸等)给买方,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卖方开具合同货款总金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12个月内付清合同货款。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 运输方式:汽运。
七、 交货地点: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新城路1号(河南晋开化工二分公司仓库)
八、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
九、包装要求:根据货物的外型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尺寸要便于货物的装卸和搬运、严禁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半年,如有质量疑问24小时内安排售后人员现场解决问题。
十
一、 中选方案:(1)整包中选。(2)开标后报价单位需要密切关注开标情况,积极在联机洽谈中与发询单位进行对接,核价期间若在联机开始24小时内电话联系连接不上,联机无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发询单位可以不出具《澄清函》。顺延至满足技术要求的最低价单位进行核价。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三、公示监督电话及监督邮箱:
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采供分公司监督电话:0356-3664117及电子监督邮箱zbzzjtcgfgsjd@
163.com
2.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
163.com
3.河南晋开公司监督电话:0371-22210028及电子监督邮箱jkgscgjd@
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开封金卓越贸易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技术要求内容应包括:
1、产品性能及使用范围:①.②此两种标准气用于净化合成在线分析仪。执行标准:CB/T 28124-2011 惰性气体中微量氢、氧、甲烷、一氧化碳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③.④.⑤三种气体为气相色谱专用标准气。详细参数:钢瓶执行标准:GB5099-1994 执行标准GB/T52742008
③、组份:NH3:
1.8%,N2作平衡
④、组份:NH3:18% ,N2作平衡
⑤、CO2:
96.01%,O2:
0.8%,CO:100ppm,CH4:100ppm,CH3OH:200ppm,H2:
0.15%,N2%:3%
根据化工厂实际使用情况,以上标准气可用北京氦谱、中国计量院、济宁协力三个品牌。
2、本次采购不采购气瓶,气瓶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周转,气瓶的检测由供应商负责,买方只使用气体。
3、证件要求
投标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核准证等相关证件。
4、执行的标准与规范:卖方对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等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的最新版本以及有关的法规要求,所提供货物应保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产品执行标准,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货方负全责。当标准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应按“严格”原则,即依据较高的要求进行。
5、验收标准: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国家要求强制取证的物资,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检验。供货方所提供货物到达现场必须随货提供(但不限于)如下资料: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②出厂检验报告;③材质检验报告;④使用说明书或图纸等。
(二)、包装及运输要求:
1、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产品应清晰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产品数量等)。
2、出卖人采用汽车运输送货至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新城路1号(河南晋开化工二分公司仓库)并完成卸货,由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三)、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在设备投入使用后6个月。中选方应保证所完成的更新项目在原设计条件下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质保期内满足所有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如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中选方必须在询价方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免费维修,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中选方没有弥补缺陷的,询价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中选方承担。维修后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None
六、拟定供应商:None
七、公示期限:
None 至 None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附件列表
文件名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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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1).docx | 下载 | 仪表标准气技术要求.docx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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