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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87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司法局洛阳市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04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政采磋商(2024)0229号 |
洛阳市司法局洛阳市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
洛阳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 46 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 楼 |
1,398,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洛阳市司法局洛阳市人民调解服务 |
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内所有内容 |
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
一年(每年合同结束后,采购人可根据年度服务满意度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二年)。 |
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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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卢海青(组长)、王泳梅、刘建伟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
收费金额:11,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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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司法局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1号院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333228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999161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999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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