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DC-2024-0006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政局李村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5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本项目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政局李村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洛阳市仁爱社工服务中心 | 河南省洛阳市?河区舒馨源综合楼105室 | 1445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河南省洛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需求 | 一年,(年度评估合格的,按程序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并按照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服务机构。)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哈进新、赵红恩、牛利婷(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伊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为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3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政局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25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331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丹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传媒大厦C座507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7739087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7739087293
2024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