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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4-42 |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叫河镇镇区道路沥青路面铺设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5月2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栾川政采磋商(2024)0130号 | | 河南华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大道与峨眉山路交汇处113号 | 3,215,5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叫河镇镇区道路沥青路面铺设工程项目 | 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刘宗 | 豫 241212295601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王小庄, 贺晓波, 王浩江(业主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34,15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可以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 | 地址:栾川县叫河镇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1378312603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 联系人:聂女士 | 联系方式:1359846968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聂女士 | 联系方式:13598469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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