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国能浚县生物发电公司鹿邑分公司2023年第五批授权服务类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NLY-2023-FW1215-0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国能浚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鹿邑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河南金晟招标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0)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5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采购公告发布当日至2023年12月20日17:00时,按公告附件2格式填写《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确认表》同时将公司三证扫描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打成压缩包后,以GNLY-2023-FW1215-01+应答单位全称命名文件名及邮件主题发至招标代理机构1067026812@qq.com邮箱领取采购文件或到代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否则视为未报名,并拒绝其参加应答。
4.3 应答人请在确定好报名的标包后,一次性发送所报名资料,请勿多次发送。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00。
首次应答文件提交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1)电子应答文件:盖章的PDF版(报价明细表需提供PDF及EXCEL可编辑版)(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加密版在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00之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067026812@qq.com,邮件主题为:国能鹿邑第五批服务类竞谈+包号+单项目名称+公司名称。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00-10:10将加密电子应答文件解压密码发送至1067026812@qq.com,邮件主题为:国能鹿邑第五批服务类竞谈+包号+公司名称+解压密码。
(2)应答人未按要求对电子应答文件加密或开标前提前发送解密密码的,造成的潜在风险,由应答人负责。
(3)应答人在应答时间截止前,需修改已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应答文件的,应告知代理机构删除之前发送的文件再发送新的文件,应答人未通知代理机构,多次发送应答文件的,代理机构将以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最后发送的应答文件作为最终应答文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无现场开标,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澄清或谈判以得到当日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能浚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鹿邑分公司
联系人:付云
地 址:周口市鹿邑县涡北镇经济开发区宋河大道4号
电 话:1773932137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上
地 址:周口市建设大道旭日华亭
电 话:13253793367
邮 箱:1067026812@qq.com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