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932800.00元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四、项目基本情况
4.1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个包,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采购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
4.2 服务期:1年,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经双方确认后最长可续签2年
4.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款。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若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结合项目采购内容,企业自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1、时间: 2023年 12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6.2、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递交到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要求留存复印件一套,且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提交
7.1、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地点: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六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6-66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