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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电子监控、交通信号灯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 |
新蔡县城区及全县各主要道路现有安装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安装闯红灯电子警察的路口,测速电子抓拍卡口,违反标线抓拍卡口,货车禁行卡口,缉查布控卡口,路面监控球型录像机,超限站监控卡口,新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楼和交警执法站办公区安防监控,交警警亭监控,视频会议系统,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大屏幕以及保障上述设备正常运行的程控交换机房。 |
1、每天巡查巡检城区内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电子警察等设施设备不少于2遍,城区以外的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电子监控等设施设备通过指挥中心综合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进行网上巡查,做到及时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对全县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电子警察等设施设备,分类建立台账和详细清单,完整记录各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时间、所处具体地点位置、数量、产品生产供应商、产品类型型号、技术参数、质保期限、功能性能、备用品、使用调试方法、与之相关联的网络提供单位和电力供应单位、与之相配套的运行软件系统等信息,保存保管相关技术资料等资料。 2、成立一支能胜任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具有两辆工作服务用车及相应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检修工具,保证全天候24小时接听报修电话。接到采购方维修通知后,及时到达故障现场,并向采购方指挥中心报告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电子警察等设施设备的损坏情况、原因和修复情况,无需更换配件的1小时内修复,设备或配件损坏需要更新更换的,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及时修复。 3、在故障现场如需更换零部件应通知采购方,征得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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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蔡县公安局相关交通设施的日常巡查、管理、维修维护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做好记录,对于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也要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