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政控制节点工程土建 02标项目部 止水钢板 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ZTSSJ- ZZKZJD -WZ-0 5 -0 06 发布时间 :2024.05.23
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政控制节点工程土建 02标项目部( 止水钢板 )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ZTSSJ- ZZKZJD -WZ-0 5 -0 06
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政控制节点工程土建 02标项目部 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 止水钢板 (清单如下表), 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 ?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在线报价, 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 202 4 年 5 月 26 日 08 点 00 分之前 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 PDF文件 )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如有问题提前沟通,禁止乱报价。
二、项目简介:
郑州市政控制节点土建 02标承揽郑州地铁7号线一期及9号线二期车站土建工程,包含两个明挖车站:7号线-孙八寨站(含5、7号线联络线全长约180m及换乘厅)、9号线-齐礼阎站。 孙八寨站(YDK19+485.945- YDK19+789.045)位于航海中路与大学南路交叉口南侧,沿大学南路呈南北向布置,与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大学南路站换乘,车站长度303.1米。 齐礼阎站(ZK24+373.772- ZK24+536.334)位于航海中路与嵩山南路交叉口南侧,沿嵩山南路呈南北向布置,与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嵩山南路站换乘,车站长度163米,车站均采用明挖法施工,联络线采用暗挖法施工 。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或小规模纳税人 ,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 或小规模纳税人 证明。
1.2财务能力: 报价人 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2 .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税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不含税价不变,含税单价随之调整。
3 .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 .货物验收方式:
4 .1.验收:实际验收数量取甲乙双方 签字单为准 。
5 .货款结算方式:
( 1 )付款周期: 货到发票到验收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根据合同进行计量结算支付乙方货款,双方结算后满足支付条件在一年内完成支付。
6 .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 .报价有效期:90天。
8 .技术 要求 :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达标准将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包括材质、品种、型号、规格、图纸、参数、承重、重量、样品、其他)。
( 2)按要求的到货时间、地点准时交货,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交货,必须与我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交货期。若在收货时间截止之前仍未到货,或者供应商不配合修改订单的收货时间,我方有权申请退款维权。
( 3)供应商应随货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第三方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一式 三 份,每页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
( 4)货到现场后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直接做退货处理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 5)报价供应商需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扫描件等有效证件。
9 .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政控制节点工程土建 02标项目部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 长江路街道大学南路航空管理学院向北 100 米中铁十四局项目部
联 系人: 白森磊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18613586813
202 4 年 5 月 23 日
报 价函
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政控制节点工程土建 02标项目部 :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SSJ-ZZKZJD-WZ-05-00 6( 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 ZTSSJ-ZZKZJD-WZ-05-0 06 ( 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止水钢板 | 300*3mm | 米 | 200 | | | | 镀锌层厚度不小于 30微米 国标 |
合计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 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 /厂(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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