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潢川县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评价范围
本次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主体是对2023年在我县区域内从事政府?购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从名单中随机抽取代理潢川县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作为被监督检查评价单位,抽取项目范围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购活动为主。代理机构也可自愿申请参加监督检查评价。
二、监督评价时间
监督评价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开始,?取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监督检查评价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评价工作包括政府?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内部管理情况(管理制度和学习培训)、代理项目的执业情况(政府采购活动和招投标活动全过程,包括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变更、进口车品核准、采购信息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质疑答复等环节)、诚信失信行为等。
四、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对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是新时期 深化政府?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全县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具体要求,是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探索监管模式,遵循政府?购原则的必然要求。对此,社会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确保此次监督评价工作落到实处,为后续的评价结果运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2、精准组织。县财政部门要组织得力人员,明确工作要求,依法履职尽责,确保监督评价工作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要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公正廉洁,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各被抽查的社会代理机构要认真按照要求准备资料,做好自查上报工作,评价要真实有效,防止弄虚作假。
3、总结提高。近年来,我县持续开展了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一些常见问题在工作中仍没有得到彻底纠正。此次监督检查评价工作落脚点虽然不同,但工作内容有所覆盖且涉及面更广。通过监督检查,全面掌握代理机构在政府?购活动中的作用,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总结政府?购工作中的经验作法和纠正政府采购领域中的一些常见问题,突出检查结果运用,引导采购人充分认清自己的主体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政府?购营商氛围,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发展。
??????????????????????????????????????????????????????????????????????????????? 潢川县财政局
???????????????????????????????????????????????????????????????????????????????????????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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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5.《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
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
7.《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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