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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平采磋商-2024-12 | |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餐厅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2日 | | 5、评审日期:2024年04月2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平公资采2024293号-1 | 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餐厅建设项目 | 河南省港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建筑总部大厦H008 | 1,831,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餐厅建设项目 |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逯念乐 | 豫241151686865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尚景占,陈焕星,王红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 | 收费金额:22,31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2、各评委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3、供应商响应文件被否决原因【见附件三】; 4、中标人投报业绩【见附件四】;5、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五】6、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省港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餐厅建设项目的中标人,其他本标段的供应商未中标。 7、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8、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9、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MB1N33980Q联系电话:0375-2627596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 | | 地址: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建设路生态园西) | | 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138375581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 | | 联系人:苗女士 | | 联系方式:1393867886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苗女士 | | 联系方式:13938678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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