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CT23-LY-ZB-116号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重渡沟示范区新南村铁路小镇功能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栾川县重渡沟示范区新南村铁路小镇功能提升项目 | 泰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8号1栋14层3号 | 487000.00 | 元 |
序号 | 施工范围 | 质量目标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20日历天 | 曾远翔 | 川2512017201813391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建平、石海波、李鹏鹏(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规定[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栾川县大清沟街上村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379-66660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9-69916877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