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代码 | 航线名称/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指数名称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计划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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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 色 打 印、复 印 | 70克复印纸 | | 1.0 | 页 | 2025-04-30T00:00:00.000+08:00 |
| 彩 色 打 印、复 印 | 70克复印纸 | | 1.0 | 页 | 2025-04-30T00:00:00.000+08:00 |
| 彩 色 打 印、复 印 | 80克复印纸 | | 1.0 | 页 | 2025-04-30T00:00:00.000+08:00 |
| 彩 色 打 印、复 印 | 80克复印纸 | | 1.0 | 页 | 2025-04-30T00:00:00.000+08:00 |
| 彩 色 打 印、复 印 | 120克彩激纸 | | 1.0 | 页 | 2025-04-30T00:00:00.000+08:00 |
| 彩 色 打 印、复 印 | 120克彩激纸 | | 1.0 | 页 | 2025-04-30T00:00:00.000+08:00 |
| 彩 色 打 印、复 印 | 105克/128克铜版 | | 1.0 | 页 | 2025-04-30T00:00:00.000+08:00 |
| 彩 色 打 印、复 印 | 105克/128克铜版 | | 1.0 | 页 | 2025-04-30T00:00:00.000+08:00 |
| 彩 色 打 印、复 印 | 157克/200克铜版纸 | | 1.0 | 页 | 2025-04-30T00:00:00.000+08:00 |
| 彩 色 打 印、复 印 | 157克/200克铜版 | | 1.0 | 页 | 2025-04-30T00:00:00.000+08:00 |
一、交货地址:河南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云杉路向北100米路东 特材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出卖人明确表示不能按照此时间交付货物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买卖双方应就货物交付时间重新确定,以书面形式作出。
四、货物交付方式及地点: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172号。
五、买受人应按约定时间、方式接收货物,货物交付后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买受人收货后应及时检验,发现货物数量、规格或型号不符,应在交付之日起七日内通知出卖人;若涉及产品试用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发现货物破损、短缺的,应在货物交付时立即向承运人或交付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卖人提供有关破损、短缺的书面证据;买受人怠于通知或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视为买受人已接收质量数量符合约定之货物,因货物固有属性引致的缺损应免除出卖人责任。
七、赔偿责任限制:
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有何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担本合同履行或不履行而造成的收入或利润丧失、商誉丧失或任何间接或附带性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补偿索赔所承担的责任累计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的总标的金额。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提交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遵从《民法典》规定。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自盖章传真确认后即生效,合同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