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A区)垃圾清运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A区)垃圾清运工程;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漯河市漯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以南、规划五路以东;
2.3项目概况: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A区)垃圾清运工程;
2.4招标范围: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A区)垃圾清运工程,包括现场垃圾挖除、运输、装卸,运至合法填埋场及其使用费,清运完成后的场地维护直至施工单位入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垃圾工程量以项目监理计量确认(计量单位:自然立方);
2.5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通过邮箱报名。报名时须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henajianna666@163.com,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资料;将通过邮箱将招标文件发送至通过审核的投标人的邮箱。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路与太白山路交汇处西北角金融大厦1号楼11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仅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路东段闽豫建材城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162665726
代理机构:河南建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路与太白山路交汇处西北角金融大厦1号楼1105
联 系 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310395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