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变更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4、评审日期:2024年4月2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两套脑电治疗仪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7日内(含运输,安装,调试完成);
5、质保期:2年(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算起);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两套脑电治疗仪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 河南康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永平路北康平路西郑东商业中心B区12栋10楼1002号 | 178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脑电治疗仪 | 思雅 | A620-4 | 2套 | 89000 |
四、评标专家名单
刘素娥、李会丽、宋耀(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费标准及市场调节价,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计算基数为投标总报价。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平桐路南段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5-6166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层1718号
联系人: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