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电力增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市湛河区城乡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东200米欧宝科技办公楼3楼东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电力增容项目
1.2项目编号:YTZB-2024-0423
2、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局院内;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3预算金额:285266.61元
最高限价:285266.61元
2.4项目概况:250KV箱式变压器及其配套设备安装
2.5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施工工期: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 2023年6月份以来任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8、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的权利,查询截图中必须显示查询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或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顶山市湛河区城乡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东200米欧宝科技办公楼3楼东报名,符合条件者领取招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资料,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报名将被拒绝。项目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磋商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 5月 8 日 9 时00分;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城乡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东200米欧宝科技办公楼3楼东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
联 系 人:邢先生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与中兴路交叉口西80米路北
电 话:17337568588
采购代理机构: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东北角招银大厦 2
号楼 10 层
联 系 人:申先生
电 话:15617301678
2024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