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谈人资格要求
1、竞谈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3、竞谈人在产品专业技术上应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4、竞谈人具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投;本项目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6、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能长期提供服务、技术支持和优质售后服务的能力,提供售后服务体系说明,注明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维护不到位、不及时、维护缺失造成损失的违约责任;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资格预审提交资料
资格预审应附下述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6、近三年年财务报表2021-2023;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