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孟津区看守所的委托,就洛阳市孟津区看守所2024年在押人员及民警餐厅食材采购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JS-20240429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看守所2024年在押人员及民警餐厅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报价优惠率不得高于5%。最高限价为:300元/人/月。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主要为洛阳市孟津区看守所2024年在押人员及民警餐厅食材采购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果蔬及副食品、肉蛋奶、粮油、调味品等,含配送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包划分:共1个包
(4)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适当延长服务期限,但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5)服务地点:洛阳市孟津区。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供应商须具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规定的食品供货能力,且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丝路大道交汇处南50米浙科园中院8号楼3栋。
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留存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丝路大道交汇处南50米浙科园中院8号楼3栋。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丝路大道交汇处南50米浙科园中院8号楼3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洛阳市孟津区看守所
地 址:洛阳市孟津区会盟大道与龙马路交叉口
联系人:司先生
电 话:13838888271
2、采购代理机构: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丝路大道交汇处南50米浙科园中院8号楼3栋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177716 1563812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