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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04破1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示
| 公开时间:3小时前 |
公 开 人:河南贵人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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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贵人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示 (2024)贵人居破管字第030号 河南贵人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年3月8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4破申9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贵人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居公司”或债务人)破产和解一案,并作出(2024)豫04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河南杰瑞律师事务所、许昌博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河南贵人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4月15日,贵人居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采取书面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均已通过,管理人现将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一、债权人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共447人,涉及债权485笔(存在一人多笔债权情况),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326,974,862.76元。其中: 拆迁安置债权:15笔,债权为应安置1203.02平方米住宅及135.63平方米商铺(换算金额为10,608,894.00元); 购房户债权:286笔,债权金额83,309,099.99元; 工程款债权:7笔,债权金额5,605,702.92元; 普通债权:177笔,债权金额共计227,451,165.85元。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34人。 根据管理人公布的《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因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已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投票,本次投票为补充投票,出席会议人数=本次表决人数+预重整程序中表决人数;表决同意/反对人数=本次表决同意/反对人数+预重整程序中表决同意/反对人数,同一笔债权在预重整程序及本次表决中均参与表决的,不重复计算人数,以预重整程序中表决意见为准。债权人的表决权金额均以本次债权人会议公示的债权表中数额为准。 二、和解协议草案的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本次会议已表决通过《河南贵人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具体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和解协议草案》的表决情况 | 表决意见 | 人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比例 | 代表债权 金额 | 占无担保债权比例 | 结论 | |
同意 | 395 | 91.01% | 223,198,073.39 | 68.26% | 通过 | 反对 | 13 | 3.00% | 61,129,372.49 | 18.70% | 合计 | 408 | 94.01% | 284,327,445.88 | 86.96% |
三、其他议案的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会议其他三个表决事项均已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的表决情况 | 项目 | 人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比例 | 代表债权 金额 | 占无担保债权比例 | 结论 | 同意 | 288 | 66.36% | 215,711,031.25 | 65.97% | 通过 | 不同意 | 83 | 22.37% | 64,826,597.82 | 19.83% | 合计 | 371 | 88.73% | 280,537,629.07 | 85.80% |
关于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表决情况 | 项目 | 人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比例 | 代表债权 金额 | 占无担保债权比例 | 结论 | 同意 | 302 | 69.59% | 221,834,540.16 | 67.84% | 通过 | 不同意 | 69 | 15.90% | 58,703,088.91 | 17.95% | 合计 | 371 | 85.48% | 280,537,629.07 | 85.80% |
关于非现场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 | 项目 | 人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比例 | 代表债权 金额 | 占无担保债权比例 | 结论 | 同意 | 306 | 70.51% | 229,054,991.66 | 70.05% | 通过 | 不同意 | 65 | 14.98% | 51,482,637.41 | 15.75% | 合计 | 371 | 85.48% | 280,537,629.07 | 85.80% |
各位债权人,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平顶山市区县三级政府、遂平县政府的指导下,在各位债权人的配合下,贵人居公司破产和解进展顺利,贵人居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河南贵人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解协议》等议案,管理人将加快程序进程,继续项目建设,切实保护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河南贵人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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