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超市服务引进项目 | 采购内容:第1包综合超市,主要面向中心工作人员及院内家属等。第2包便利店,主要面中心工作人员及所有外来人员等。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第1包超市为综合型超市,经营范围包括:包装食品(不含现场加工制作)、饮品、调味品、生鲜食品、日用百货(不含医疗辅助用品、烟酒)等日常生活物资。第2包为便利店(有人值守),经营范围包括:无人智能快餐制售(无人化经营,面条、米粉自动加工制作)、包装食品、饮品、医疗辅助用品、日用百货(不含烟酒)等,为医疗及办公楼宇内设置自助售卖货柜18台、自助咖啡机4台。 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名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财务状况良好。5.投标服务商应为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地区)或食品经营相关备案证明的超市或商品销售企业,其中第2包投标服务商还应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资质。6. 投标人不得为港澳台商或外商投资控股企业。 | 商品售卖以京东商城自营店同品种同规格质量商品价格作为基准价进行折扣售卖,京东商城自营店未上架商品不得销售。 | 400.00 | 2024年04月 | 甲方无预算支出,乙方向甲方缴纳场地使用费及水电暖等相关费用。水、电、暖等费用按军队相关标准收取。以上预算400万元为超市预估年流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