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新凤财招【2021】003号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潞简王墓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4月0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2日 - 2021年04月16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4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原第二标段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采用 固定 价格形式。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投标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优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执行投标承诺): 。 3.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7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 %作为预付款。 3.2.2 交货款的支付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货物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7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0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的支付 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7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35 %。 3.2.4 结清款的支付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7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 其它约定事项:: 。 更正事项2: 原第二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1.6其他” |
变更为 |
现变更为: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采用 固定 价格形式。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项目竣工验收经审计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余款待设备正常运行2年后一次性付清。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采用 固定 价格形式。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项目竣工验收经审计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余款待设备正常运行2年后一次性付清。 现变更为:“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1.6 其他”增加: “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经审计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余款待设备正常运行2年后一次性付清。” |
5、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0日15时43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请下载重新生成的第二标段招标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特此说明。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乡市潞简王墓博物馆 |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潞简王墓博物馆 |
联系人:刘振宪 |
联系方式:0373-398182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建设路茹岗社区二楼 |
联系人:朱德庆 |
联系方式:1853733158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朱德庆 |
联系方式:185373315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