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青龙涧河特色文化商业街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三门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监理范围:
1、项目编号:HNYT-2024-030
2、工程概况:三门峡市青龙涧河特色文化商业街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位于湖滨区青龙涧河北岸,自六峰路至临陇路,全长约3公里。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提升城市景观形象、为广大市民提供休闲及活动场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提升改造、拆除原有围墙建设绿化及景观小品、原有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新建停车位、活动场地、配套服务设施等。
监理范围包括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二年)。全部工程建安工程费结算价预计约8000万元。
3、控制价:监理费用取费1.0%(计费基数为监理范围内经审计确定的全部工程建安工程费结算价)。
4、监理范围:监理范围包括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二年)。
5、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监理期限:开工日期2024年4月,竣工日期2024年10月;保修期二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和受托人出具日期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的连续三个月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行业及市政行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出具日期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的连续三个月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供应商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6、企业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自行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从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 月 9日至2024年 4月 15日17时30分;
2、供应商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3套: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和受托人出具日期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的连续三个月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3具备房屋建筑行业及市政行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4、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出具日期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的连续三个月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5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2.6企业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自行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2.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从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2.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4 月9日至2024年4 月 15 日17时30分。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楼905室)
3.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4年 4
月 19 日9时整
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楼905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磋商文件费用缴纳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七、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门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刚
电话:0398-284383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楼905室
联系人:王娟丽
电 话:15890297965
附件: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法定代表人为 , 联系方式为 。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采购相关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