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法人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经营证明。多个分支(代表)机构同时参与同一标包应答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2供应商须具备服务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经营项目须涵盖本项目服务内容要求。(须提供许可证证明材料)
法人(社会团体)使用分支(代表)机构资质参与应答的 或 分支(代表)机构使用所属法人(社会团体)资质参与应答的均视为有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遵循属地原则、一地一证原则等的资质,应符合相应要求,否则无效。
2.3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点期间,须具有企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职工餐厅食材代买服务案例(含带有食材采购/代买服务的团膳服务案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等)的扫描件,如框架+订单模式还需提供订单扫描件;无法判断金额、标的等关键信息的合同或订单,或以客户签订保密协议等理由无法提供或无法直接查看到相应信息的合同或订单,都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结算合同、结算确认单或订单确认单视同订单。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分支(代表)机构和/或其所属法人(社会团体)存在上述情况的,相互累及。(须提供承诺函)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须提供企业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2.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