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硝酸装置氧化炉清洗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一号硝酸装置氧化炉清洗
1.2 招标编号:ZPZB-24Z108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4月3日
评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1室
三、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许昌创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乙方分成比例:0.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现场具备清洗条件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人需要,达到合格标准;综合得分:76.40;
第二中标候选人:乐平市祥恒贵金属废料回收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乙方分成比例:0.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现场具备清洗条件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人需要,达到合格标准;综合得分:53.60;
第三中标候选人:乐平市景鑫贵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乙方分成比例:0.5%;服务期限:6个工作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清楚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综合得分:49.40;
四、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建设路东段高新区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939953222
邮箱:1393995322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业务四部范女士 联系电话:0375-2787707
邮箱:fpj-yw4@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278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