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们于2024年2月份对各预算单位2023年度采购人采购需求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采购需求检查,重点围绕采购需求调查的范围及调查方式、采购需求调查中全生命周期成本控制情况、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处理办法、需求调查结果的呈现形式等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各预算单位履行采购需求管理职能进一步增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制定更加科学,采购需求管理也逐步走上正规。但也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存在对采购需求调查范围理解不准确、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采购需求调查不深入、需求调查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上还未适应以采购需求为引领的改革方向,对采购需求应与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合同定价方式相配套的要求掌握不够到位;二是在政府采购需求确定方面对适用对象、坚持原则、灵活结合、项目特点、分类实施上不够明确;三是对采购项目的生命周期成本掌握不够全面,开展需求调查时不仅要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和市场供给,还要深入了解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的采购;四是部分单位对采购需求调查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未将调查结果转化为实际采购需求;五是仍有少数单位在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时应该开展需求调查而没有组织开展。
三、工作要求
通过本次采购需求管理监督检查,各预算单位应充分认识采购需求管理的重要意义,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时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分析的观念,要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建立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针对采购需求管理的重点风险事项,按照规定开展审查,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使采购业务能力及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在采购人采购需求的监管上财政部门将采取约谈、书面关注等方式责令采购人整改。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将有关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处理。
????????????????????????????????????????????????????????????????????????????????????????????????????????????????????????????????????????? 2024年3月26日
点击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