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E4105000183001118001001
一、答疑内容
问题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对于投标人融资能力的要求为“能够提供由银行(地市级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信证明或融资证明文件,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含)6 亿元”,请问多家银行对同一投标单位授信额度是否可累计计算?
回复一:不可多家银行对同一投标单位累计计算授信额度。
问题二:1、建设方案“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该项内容是否编制施工进度表或网络图均可?请明确。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是否提供劳动合同即可?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6.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和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落款(含签字盖章)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以牵头单位为准。”请问: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外,投标文件中相关承诺书是否仅牵头单位提供即可,联合体成员无需承诺?对这些承诺书直接盖牵头单位电子章即可?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 “7、以下资料的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或企业电子签章),其中证件类型应为原件扫描件。”请问是否加盖牵头单位电子签章即可?
回复二:
1、编制施工进度表或网络图均可。
2、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均可。
3、仅牵头单位提供即可,直接盖牵头单位电子章即可。
4、加盖牵头单位电子签章即可。
问题三:致: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贵单位发布的“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项目,我司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其中内容有以下疑问: 1.招标文件P80,关于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其格式内容没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及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建议调整联合体协议书内容格式。 2.招标文件P77,关于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项目总投资,但在招标公告内容中总投资约68954.60万元,请问投标函附录中的项目总投资如何填写? 3.招标文件P8,关于“(8)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定”这条承诺书是不是对P4关于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资格并在限制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投标人自拟)”的承诺,还是需要再单独编制一个承诺书? 4.招标文件P26,关于“服务承诺:(2)积极响应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合同条款的服务承诺,1.8-2 分,缺项不得分;”请问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无服务要求,此条是否可以按第五章“技术要求与标准”进行服务承诺,若不能,请明确合同条款的服务内容? 5.招标文件P26,投标人业绩(10 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打分,每提供 1 个 2012 年以来的已通过环保验收并自主正常运营的、处理规模不低于 5 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得 5 分,最多得 10 分。(需提供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所出具的投入运营的相关文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均可) 请问: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PPP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生命周期长的特点,需要成立项目公司进行管理,由项目公司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因此,PPP项目由社会资本方中标后,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高于50%)与业主签订的业绩合同(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6.招标文件P91,技术标暗标部分编制要求:请问技术标暗标中是否可以加除进度图和平面布置图以外图片,图片颜色、大小、字体是否有要求?
回复三:
1、投标人可在联合体协议中自行增加相关内容,除原有联合体协议既定格式的内容不得缺失外,序号可以自行调整;投标人也可以在投标文件第八章第2项“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中补充相关内容。
2、“(二)投标函附录”中项目总投资是指投标人计划投入本项目的投资费用金额,与招标公告内容中总投资没有直接关系。
3、单独编制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承诺,格式自拟。
4、该内容是指“积极响应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合同条款的承诺”,此处的“服务承诺”是指“承诺”。
5、合同可提供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的有效合同(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中需体现中标通知书中的所有中标单位) 。
6、不作要求,但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
问题四:1、本项目为市政污水处理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但在招标文件中未约定项目资本金比例,只在参考合同模板中提及30%股本金描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 号)要求,“机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维持 25%不变,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 20%不变。请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比例是否按20%执行。 2、招标文件P11页10.2条款“本项目因政策调整所产生的前期部分费用,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建议修改为:“本项目因政策调整所产生的前期部分费用,费用计入总投资,并提供相关费用支付合同、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招标文件P10页7.4.1履约担保要求由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交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因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中标后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成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任务的实施主体,建议修改为由项目公司以转账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交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请提供本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便于投资人充分了解本项目实施模式、回报机制等项目实施边界条件。 5、招标文件p4,原文“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资格并在限制期内的情况”,P12,“没有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资格并在限制期内的情况”,P88,“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资格并在限制期内的情况”,三处表达不一致,是否应该是“没有…………被限制的情况”,要加个“没有”二字。
回复四:
1、按20%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按招标文件执行。
4、详见附件一。
5、详见附件一。
问题五:1、《招标文件》第7页,6.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6.3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人;6.4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股权比便不低于1%。 问题: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没有相应的关于联合体分工、股权比例等等内容的条款,是否可在“三、联合体协议”自行增加相关内容? 2、《招标文件》第7页,“7、以下资料的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或企业电子签章),其中证件类型的应为原件扫描件。” 问题:此处“公章(或企业电子签章)”是否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章即可。 3、《招标文件》第8页,(8)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问题:请明确哪些主体需出具不良行为承诺书,是否为企业和法人代表? 4、《招标文件》第25页,服务承诺(1)建设期服务承诺“……如中标后不能实现以上承诺,将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1.4.4 款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问题:无第二章 1.4.4 款,请澄清。 5、《招标文件》第26页,投标人业绩,需要提供该项目合同。 问题:由于项目合同内容过多,不便于评审,是否可以只提供包含项目整体信息的关键页面? 6、《招标文件》第71页,“第五章 技术要求与标准”规定“污泥处置:运送至政府指定处置场所”。 问题:上述是否理解为本项目污泥处置费用由政府承担,项目公司仅承担污泥运输至政府指定处置场所,并负责污泥运输费用。另外,请明确污泥运输距离。 7、请明确污水处理服务费报价精确到几位小数? 8、本项目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是否根据实际总投资审定额进行调整,如有,请明确具体调价机制以及该调价机制适用条件或前提。 9、《招标文件》第90页,“附件:技术标”编号。 问题:(1)比如编号为1的第二级方案,再下一级的方案编号能否为1.1、1.1.1等,请明确编号规则。 10、《招标文件》第91页,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中,说明“所有字体(不含进度图和平面布置图)均采用国标四号仿宋体,页面设置为 A4纵向”。 问题:因财务测算报表部分内容不适合纵向布置,请问该部分页面设置是否可以为A4横向? 11、《招标文件》第91页,对技术标暗标格式的问题:未对页面边距、页眉页脚页码、字体加粗等做出具体要求,建议明确。
回复五:
1、投标人可在联合体协议中自行增加相关内容,除原有联合体协议既定格式的内容不得缺失外,序号可以自行调整;投标人也可以在投标文件第八章第2项“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中补充相关内容。
2、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章即可。
3、单独编制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承诺,格式自拟。
4、中标后双方在合同内具体约定。
5、只提供包含项目整体信息的关键页面和落款签章页面即可。
6、按照政府污泥处置场所①安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安阳县许家沟子针)目前较多处理② 安阳市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协同联合厌氧消化处理项目 ,投标人自行测算运输距离;
7、最多两位小数;
8、调价机制:本项目价格调整主要指项目公司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体系,结合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和市场行情,对项目面向大众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价格进行调整。本项目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调整需根据政府指导价进行调整,根据运营维护期间的成本变化,主要是指污水处理规模、人工、药剂费、污泥运输及处置费、维修费、电费、税费等,设定相应的调价周期及触发机制,可以将项目公司利润维持在合理范围,以3 年为周期,进行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定期调价,防止过高或过低付费导致项目公司亏损或获得超额利润。由发改结合运营企业实际成本开展调整机制,对污水处理服务费进行核定。
①投资额的调整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若经审计部门认定的投资额浮动在投资估算的 10%范围内,则以社会资本方的中标价为准,污水处理费价格不因投资额的变动而调整。若经审计部门认定的投资额浮动在投资估算的 10%范围外,须重新核算建设投资污水处理费价格。按以下调价公式调整水价:
P=P 1 (T 1 /T 0 )
其中:T 1 为审计部门认定的总投资;
T 0 为本方案测算适用的总投资;
P 为项目建设投资污水处理费价格;
P 1 为本方案中测算的污水处理费价格。
②运维费的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 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30 号)等相关规定,实际污水处理费价格以物价主管部门按程序调整为准。
本项目合作期较长,合作期内受国家政策、物价变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公司成本增加、收益降低的,项目公司可根据以下原则申请调价,即:每三年调整核算一次,每次调价工作自价格调整年度前一年的 10 月 1 日开始,并于该年的 12 月 31 日之前确定调整后的污水处理价格,调整后的污水处理价格自每个价格调整年的 1 月 1 日执行。若人工成本、燃料及动力费、主要材料价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四项因素变化导致运营维护成本较本项目预算值变化幅度超过10%的,项目公司可提出调整申请,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程序进行调整。
其中,人工费用、燃料及动力费、主要材料价格(含修理维护)、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四项比例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价公式如下:
具体如下:
Pn=P n-3 ×K
其中:P n 为第 n 年调整后的运营成本,P n-3 为第 n-3 年的运营成本,K 为调价系数。
K=a(E n /E n-3 )+b(L n-1 /L n-4 )+c(Ch n-1 /Ch n-4 )+d(D n-1 /D n-4 )
其中:
a 燃料动力费用在运营成本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b 人工费用在运营成本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c 主要材料价格等在运营成本中所占的比例;
d 价格构成中除电力费用、人工费用、主要材料价格(含修理维
护)等的因素在运营成本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n 第 n 年是调整运营成本的当年;
E n 第 n 年项目公司调价所适用的燃料单价;
E n-3 第 n-3 年项目公司调价时(第一次调价时适用开始商业运营日)所适用的燃料单价;
L n-1 《安阳市统计年鉴》中公布的第 n-1 年时企业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
L n-4 《安阳市统计年鉴》中公布的第 n-4 年时企业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
Ch n-1 《安阳市统计年鉴》中公布的第 n-1 年时“主要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对应的百分比指数;
Ch n-4 《安阳市统计年鉴》中公布的第 n-4 年时”主要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对应的百分比指数;
D n-1 《安阳市统计年鉴》中公布的第 n-1 年时“主要年份物价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百分比指数;
D n-4 《安阳市统计年鉴》中公布的第 n-4 年时“主要年份物价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百分比指数。
以上数据采用统计年鉴中污水处理行业的数据。
9、可以,投标人自行编号;
10、可以;
11、不作要求,但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海涛
电 话:0372-2996626
招标代理: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志勇
电 话:13007590700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与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 话:0372-25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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